人民网聚焦疫情抗击特别报道“各地在行动”(52)
源头管控、瞒报追责 多地出新规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范围扩散蔓延,全国多地境外输入病例明显增多。国家卫建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17日24时,全国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5例。当前,外防输入已成为我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图片来源:国家卫建委官网截图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管控关”、严把“境内防控关”,中央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风险等级不断升级防控举措,各地也相继明确境外输入病例隔离、治疗新规。
集中隔离、分类管理,入境管控从源头抓起
严防境外输入要从源头抓起。目前,全国多地都制定相关细则,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北京、天津、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云南、陕西等省份明确提出,所有境外人员均须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其中,北京、天津规定,所有无症状境外进京人员,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如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安徽表示,所有入境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
上海、重庆、广西等省份分别针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和非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制定相应的隔离措施:
上海要求有过韩国、意大利、美国等16个国家旅行或居住史的入境人员抵达后,由各区工作人员集中接送到各区的“临时集中留验点”进行核酸测试,结果为阴性的,再由各区护送至居家隔离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重庆对从16个疫情严重国家入境以及近14天内有相关国家旅居史的入境人员,一律先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县接回并集中医学观察14天。对从非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入境人员,一律先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按属地原则由有关区县接回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纳入社区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广西表示,对所有近期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的返桂来桂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对近期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的返桂来桂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海南要求,有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原则上均转至入琼口岸地(海口、三亚、琼海、东方)设立的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个别特殊情况的旅客确需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经评估报审后可居家隔离。
重庆、云南还对入境中转人员作出相关规定。重庆提出将中转人员信息通报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受控转运或就地集中医学观察14天。云南表示,入境中转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无异常症状的,予以放行,并通知目的地指挥部。
此外,浙江针对返浙华人华侨、留学生及其他外籍人士实际情况,推出健康码国际版,实行橙、黄、绿三色分类,按照不同国家和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依法对重点人员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等措施。
自费、保险、医疗补助,诊治费用谁买单?
除了严把“入口关”,多地还针对境外人员在隔离、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支付问题制定了相关细则。
对于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北京、内蒙古、湖北、云南、陕西等省份规定,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
关于境外输入病例的相关治疗费,陕西提出,隔离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由各集中隔离点专车送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检查费用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承担。
北京、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云南等多省份则针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的4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费用支付方式:
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回国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则上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依法追责、悬赏举报,各地严惩隐瞒谎报等行为
此前,媒体曝出多起境外输入病例瞒报现象。对此,最高法、最高检等5部门于3月16日联合发文,明确对“拒绝执行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措施”“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等6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据梳理,北京、上海、甘肃等多地也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具体措施,对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虚假填报、拒不配合等行为追责。
北京规定,谎报瞒报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并纳入信用体系。
上海明确,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甘肃除依法追责瞒报谎报、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还将对不及时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用工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为搜集瞒报出境线索,多地还推出悬赏举报措施。如广西提出,群众发现境外返桂入桂人员非法入境、入境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可向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3000元-10000元现金奖励;安徽芜湖鼓励市民对“入境人员未接受集中定点医学观察”等情况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每条线索给予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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