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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连中国]智能时代,我的“脸”该由谁做主?

人民网联合报道组
2020年12月21日08:1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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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济南男子戴头盔看房”,到“南宁十几名业主刷脸卖房被骗超千万元”,近期人脸识别系统及其可能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最近3个月,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网友反映人脸识别问题的留言超百条,其中不乏小区强制推行人脸识别门禁、人脸识别垃圾分类箱等问题。

记者走访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的多个城市发现,人脸识别门禁已在多地小区落地,因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不少居民对“刷脸”进门心存顾虑。个别小区出现强制推行现象,有居民因没有录入人脸信息,回家成了“麻烦事”。

每次回家得跟着邻居混进来

“保安师傅,帮忙开一下门呗,我没有‘录脸’。”

“我没有遥控没法开门,你走南门或者北门吧。”

12月3日下午,江苏淮安东冠逸品花园小区西门。原本欲直接回家的王强(化名)再次碰了一鼻子灰。

王强告诉记者,这样的对话基本天天都会进行,只有在偶尔幸运时,他才能跟在“录过脸”的人后面快速进门。“我们小区从去年10月起开始全面推行人脸识别系统。从此,‘刷脸’就成了居民进入小区的唯一方式。我曾多次就此事找过物业乃至街道,但长期得不到解决。”

在湖北咸宁,天洁华沙城小区居民钟先生也陷入了与王强类似的困境。小区办理人脸识别门禁和普通门禁卡都需要提交人像信息,钟先生担心泄露个人隐私,便没有提交。此后,钟先生每天回家都要跟着家人或邻居才能“混进”小区。

记者调查发现,人脸识别系统除了应用在门禁上,部分地方还应用在垃圾分类中,只有刷脸成功才能正常投放垃圾,对不少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产生影响。

为投放垃圾,深圳宝安区42区多数居民已经注册使用人脸识别开箱。人民网 李申摄

“今年11月初,我们小区设置了8个人脸识别垃圾分类点。11月中旬起,我家楼下的8号垃圾分类点就只对已注册的居民‘刷脸’开箱了。”12月8日,在广东深圳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2区,居民王先生向记者介绍。

王先生站在人脸识别垃圾分类点的摄像头前,因未注册而无法开箱。人民网 李申摄

记者尝试后发现,小区内除了5号垃圾分类点能直接打开以外,其余均只对已注册的用户开箱。

在5号点旁,该设施的运营管理商——深圳宝安盈联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小张正在帮助居民完成注册并发放IC卡。记者扫描注册码发现,用户注册需要登记的信息包括手机号、门牌号、人脸信息等。

小张坦言:“过段时间,社区里所有垃圾分类点都得刷卡或‘刷脸’才能使用。如果不登记个人信息,可能就无法正常使用垃圾箱了。”

我的信息被泄露了咋办?

12月10日晚6点,四川成都青羊区光华锦苑小区居民王女士在小区门口的人脸识别设备前停下脚步,微微低头,把脸对准系统识别画面的方框。几乎在同一时间,小区门禁自动打开,她快速步入小区。

据王女士透露,小区这套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已经安装使用了几个月。当时,物业公司在每栋楼的电梯间张贴了提示,通知业主去录入人脸识别信息。王女士说,“物业通知要‘录脸’,我就去了,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居民正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小区。人民网 郭莹摄

近日,湖北武汉华侨城小区居民也收到了物业发布的关于该小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物业将对小区门禁系统增加人脸识别功能,业主需自行联系楼栋管家发送个人照片及房号、姓名、性别等信息。

华侨城小区物业发布的关于该小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记者在武汉华侨城小区走访发现,愿意提供相关信息的居民主要是觉得便利,“这样出门就很方便,不用再带上门禁卡了。”部分居民则表示担忧,“物业本来就掌握了大家的居住信息,现在又要录入生物识别信息,万一泄露出去怎么办?”

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小区的物业及门禁系统的开发运维方。武汉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纯水岸·东湖天樾物业服务中心项目经理邓海笑告诉记者,小区的人脸识别系统是当地公安局指定第三方公司安装的,并对第三方公司的资质进行了审核。为避免居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华侨城物业还对装有居民个人信息平台的电脑安装了专业的安保系统,并设置密码交由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保管。

成都光华锦苑小区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开发运维方——成都亲邻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周亚琼回应说,公司对业主个人隐私及关键信息保护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并在公安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我们的人脸识别系统已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评测,所有信息都经过脱敏处理、加密存储,就连企业内部的员工都无法看到。”

多地新政禁止强采生物信息 专家:居民有权选择“不赏脸”

“人脸、指纹等生物特征信息与基因和遗传有关,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相比电话、地址等其他信息具有特殊性。”浙江瑞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韩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生物特征信息无法更改,比一般信息泄露的风险要大得多。

出于对居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考虑,近年来我国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步伐。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要求,收集个人信息必须要满足“单独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双重要求。

天津、南京、杭州等地也出台或审议相关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禁止强制进行人脸识别。今年10月被提请审议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就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12月1日通过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物业没有强制采集居民个人信息的权利。遇到这种情况,居民有权要求物业公司继续使用门禁卡等传统个人信息验证方式。”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指出,在安装人脸识别门禁前,物业应提前对居民进行告知,并提供多种门禁方式,居民有选择“不赏脸”的权利。

律师韩琪建议,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的居民,可以与物业签署保密协议,约定物业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人脸信息,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若物业不配合,居民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构。

“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出现在人们生活中。” 韩琪表示,“科技是一柄双刃剑,其广泛运用为百姓带来很多积极影响,但同时必须以法治进行驾驭,否则可能损害公众利益。”(于新怡 马晓波 艾宇韬 肖璐欣 周雯 郭莹 李申) 

 

(责编:于新怡、徐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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