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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监探亲,一条充满人性力量的改造之路【2】

——专访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

2018年04月27日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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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罪犯离监探亲工作表彰会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在春节、清明两节期间,共批准101名在押服刑人员离监探亲,所有服刑人员全部按时安全返回。

离监探亲,短短四个字的背后凝聚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心血和责任。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的离监探亲工作表彰会上,共有25个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75名个人获得记功嘉奖。而这次离监探亲工作的顺利完成,对于一直全程指挥这些工作的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毕力夫而言,却并不意味着肩头重担的卸下。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毕力夫

把监狱改造延伸到高墙之外

离监探亲是指准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在押服刑人员暂时离开监狱、探望亲属的一项管理措施,是我国《监狱法》明文规定的对在押服刑人员的一种狱政奖励。离监探亲也是贯彻治本安全观,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但由于各种原因,这项政策的执行已经被搁置了十年之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离监探亲是监狱教育改造的一种成效,在新的监狱管理要求下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但十年来都没有得到执行。这是因为大家对离监探亲对犯人教育改造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个犯人放出去,围绕这个犯人得有几十个工作人员要参与到整个的教化和监管过程,如果司法行政队伍对这件事认识不够,恐怕是难以实现的。我想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阻力。

如何化阻力为动力?在离监探亲工作表彰会上,战斗在一线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所讲述的一个个感人故事,为所有与会者上了生动的一课,也进一步深化了大家对监狱改造工作的认识。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参与离监探亲的犯人加起来一共有101位,现在犯人全数安全返回,效果非常好,对我们的干警、对我们的犯人及其家属,以及对社会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的常态化、长期化开展离监探亲工作奠定了一些基础,也总结了一些经验。

这次的离监探亲,不仅是一种对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的奖励,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手段,大大地激发了全体服刑人员的改造动力。回去的是一个人,影响的却是一群人。

对于犯人小吴而言,这短短五天的离监探亲经历,是一次刻骨铭心的亲情的感化和教育,更是给狱中的其他服刑人员带来了一场心灵深处的震撼,也激发了他们努力改造的动力。

在押服刑人员小吴参加完离监探亲后记录感想

(责编:吴昊、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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