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施甸县:“1+N+Nn”赋能多元解纷 助力诉源治理升级跃迁

2021年01月20日15:37  来源:人民网
 

施甸县地处云南省保山市之南,辖区面积2009平方公里,全县人口34.79万,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施甸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3年,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3人,实有干警职工62人(女25人),其中员额法官19人、司法辅助人员35人、司法行政人员8人,干警平均年龄37岁。院机关设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现有党员51名,占干警总数的82.26%。

近年来,施甸县人民法院秉承杨善洲精神,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一站式建设、一体化联动、一条龙服务、一揽子化解”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立足“引领、推动、保障”的角色定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凝聚社会各行业调解合力,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全方位多角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诉服指标一路飙升,2020年上半年,取得了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连续多期诉讼服务指标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也创新总结出一条“1+N+Nn”的多元解纷新模式。

金斗调解室。

一、强堡垒,“1”个阵地凝心聚力

为解决多元解纷中法院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施甸县人民法院勇于担当,积极筹建了施甸县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并设置于法院与诉讼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与县委政府共建共治共享该平台,创新模式中的“1”就是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联调中心”。该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经充分酝酿后报请县委同意,把“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为县委、政府“一把手”工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任常务主任,法院院长兼任指挥协调办公室主任,为全县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党建优势,“联调中心”深入学习“一站式”多元解纷的政策、法律,助推机制创新。将立案庭和常驻联调中心的12名党员全部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临时党支部,由党组书记、院长挂帅兼任党支部书记,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1086.76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10大功能区、6个综合审判庭、10个特色调解室、1个家事解纷工作区和若干便民服务设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及时定纷止争,真正实现诉源治理。把“联调中心”作为施甸县矛盾纠纷解决的中枢和中转站,充分发挥社会多元解纷力量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进行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调解、和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方位致力于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截至2020年9月30日,共调解案件1883件,调解成功1792件,调解成功率95.17%。音视频在线调解660件,占比35.05%。施甸县命案发生率和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得到省级肯定和奖励,由法院打造的多元解纷试点——由旺镇。同时,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也逐年攀升。2020年度,人民群众对全县政法队伍和政法机关执法的满意率达98.52%,排名云南省第三。

2020年5月29日郭志伦法官主持对蓝心公司与群众土地租赁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

二、创机制,“N”个资源多元服务

“联调中心”将N个调解资源凝聚成一个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以全方位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为主导,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第三方调解的多方联动调解大格局,各调解主体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行业及辖区分工分类,由其完成涉家事、医疗、交通、金融、物业、环境资源、劳动、土地管理等方面的纠纷调处工作。

二是结合法院案件审理情况。对各行业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对有可能出现的案件提前预警,与各行业组织共同化解,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三是聚焦司法调解。由法院、检察院主持开展司法调解工作,主要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调处仍有异议或特殊需要司法调解的纠纷进行调处。

党员先锋导诉分流台。

三、多维度,“Nn”种模式立体解纷

“联调中心”确立了“定目标、抓核心、树标杆、建支部”的“四个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新理念,创建了“诉源治理预防一批、枫桥式调处堵住一批、诉前调解拦住一批、行业分流化解一批、速裁精审终结一批”的“五个一批”工作新机制。一是立足源头预防,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矛盾预防化解关口,在联调中心设有“善洲调解室”“孝柔调解室”“和善调解室”和乡镇基层设立“老赵调解室”“金斗调解室”等,在每个行政社区聘任了特邀调解员,同时,将网格员纳入调解员。

一是立足源头预防。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矛盾预防化解关口,在联调中心设有“善洲调解室”“孝柔调解室”“和善调解室”和乡镇基层设立“老赵调解室”“金斗调解室”等,在每个行政社区聘任了特邀调解员,同时,将网格员纳入调解员。

一方面为群众提供一线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的网格化服务,另一方面将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也实现了网格化管理。

二是强化矛盾排查。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实现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

三是规范矛盾调处。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四是着眼多元化解。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法检公司”联系工作制度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守望初心勇担当,笃定前行绽芳华。施甸县人民法院巧妙借助了县“联调中心”平台的联动、分流、考核等职能,破除了多元解纷中人民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开创了人民法院多元解纷的新模式。施甸“联调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在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下,全县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治理工作平稳向好。

(责编:姜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