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社会治理创新大赛推动惠州“全域共治”

2021年01月19日16:13  来源:人民网
 

2013年以来,惠州市坚持创新社会治理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惠州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创新十大项目征选活动(以下简称“创新大赛”)为抓手,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和智治支撑“五治”的重要作用,惠州市各级各部门大胆创新创造、走好群众路线,汇聚民心民智民力,探索出符合惠州实际、具有惠州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子,营造“全域共治”新格局。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建立社会治理创新模式

(一)坚持政治引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会治理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要求,把社会治理创新大赛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统筹制度机制和资源力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激发人民的主体意识,凝聚人民的治理智慧,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对照一流城市标准,惠州市社会治理体系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城乡社区服务管理难度大、公众参与度低、社会矛盾化解难等问题还有待解决。为此,惠州市坚持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通过社会治理开展创新大赛,广泛发动群众、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参与,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激发群众力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四)坚持群众路线,汇聚民心民智民力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既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构建,又要持续全面发动群众,社会治理的最大难点,也在于发动群众。社会治理创新大赛激发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投入社会治理创新的热情,更大程度地吸引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上出谋划策,汇聚民智,用于实践,通过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从而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五)坚持因地制宜,发挥自身资源禀赋

惠州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

二、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实现创新大赛常态长效发展

(一)建立成熟稳定的资金扶持机制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科学用好财政补贴,是实现创新大赛长效运行,保证获奖项目行稳致远的关键。当前,形成了“以财政资金补贴为主,带动社会资金为辅”的专项经费机制。

(二)建立公正高效的评审机制

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以民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征选标准;二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三是规范评选程序。

(三)建立持续有力的培育推广机制

创新大赛注重获奖项目的后续培育推广力度,对具有创新性、推广价值、社会预期效益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起到建立机制、填补空白的作用。对获奖的十大创新项目和优秀项目,惠州市注重持之以恒抓好后续的培育、发展和推广。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惠州鹅城社会治理研究发展中心持续跟踪辅导,并建立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专家指导基地,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跟踪、指导和定期培训,采取中期和末期评估的方式以评促建,全方位培育每年的获奖项目,使之在惠州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开花结果。

(四)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每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向社会公开。惠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开展抽查,进行绩效评价。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变相套取和违规列支资金,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要求承办单位对项目评选、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进行评估。中期和末期评估考核不合格,勒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惠州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五)建立良性多元的宣传报道机制

抓宣传报道,采取媒体报道和流动展示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邀请媒体对创新大赛及其获奖项目进行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二是制作创新项目电子屏滚动播放素材,在市内主要公益广告媒体终端、公共场所和各县(区)等进行播放和展示,多元的宣传报道机制使创新大赛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创新大赛也引起媒体关注和深入报道,正是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创新大赛推进力度和宣传广度大幅提升,并在惠州市及全国范围引起较大影响。

三、巩固提升治理效能,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

(一)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思维模式

创新大赛的性质具有社会化、公益性,创新大赛的参赛项目往往以“帮助、协助、促进、倡导”的形象出现,通过创新大赛这一平台,整合了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实现社会化的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公益化的人力资源参与市域建设,法治化的思维融入基层自治,正好契合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本质要求。

(二)激活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实践证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多元善治格局,有效激活基层的“末梢神经”是关键。惠州市通过项目孵化、平台搭建、机制运行等方式,引导群众、律师、党工、社工、义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各类社会主体都动起来了,“末梢神经”就活了。

(三)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

围绕群众需求,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提升创新大赛参与主体成就感、人民群众幸福感。创新大赛聚焦于解决社会治理中社区自治共治、服务民生、城乡综合治理、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党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等领域遇到的问题,探索具有创新性、推广型、长效性、示范性的创新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取得明显的社会治理成效,切实为社会有需要的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服务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

(四)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规范管理

八年来,借助创新大赛这一平台,通过专项资金对社会组织进行资助,解决其人才培养、服务项目创意设计、组织实施等环节的制约困境,大大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根据惠州市民政局公开的《惠州市民政统计季报表》,惠州市社会组织总数从2012年的1466个壮大至3341个。

(责编:姜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