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昌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

2021年01月19日11:10  来源:人民网
 

近年来,瑞昌市法院深入贯彻瑞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倡导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依法全力保障瑞昌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加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大局

紧紧围绕瑞昌市“实干创新、五大升级、全面小康、美好瑞昌”的发展目标,从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连续几年来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年度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动,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围绕企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具体的司法工作中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专门工作方案和文件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方案和工作要求,先后印发《关于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活动方案》等文件。

(三)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工作要求

先后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员额法官会议和中层领导干部会等会议,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省法院《关于规范适用查控、惩戒措施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通知》、市法院《关于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贯穿立审执全过程,强化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司法保障

(一)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涉企案件窗口环境

一是建立立案、送达绿色通道,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优先处理涉企业纠纷案件的立案和送达;二是继续加强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三是利用智慧法院的运用让企业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解决立案问题。

自助立案区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平安的营商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净化市场营商环境。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稳定社会环境

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5件,结案15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员参加旁听,并通过微信、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对于“欺行霸市”、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

(四)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维护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对涉企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企业诉讼的时间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暂时困难又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为其缓减免诉讼费。

(五)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经济绿色发展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推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成立全省首家涉长江环境资源保护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法庭——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

(六)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2018年来,共受理申请为企业的执行案件267件,申请标的款10285.7万元,已执结241件,执行标的款7023.32万元;受理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1116件,涉案标的款3153.28万元,已结案772件,执行标的款到位26527.82万元。

三、立足能动司法、延伸服务,提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精准性

(一)坚持立足能动司法,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树立审慎理念,维护企业生存发展权益。对以民企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对目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暂缓部分执行款、减免执行费、改冻结银行账户为查封机器设备等方式,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企业松绑,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二是强化法院调解力度,减轻企业诉累,降低诉讼风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全面的调解工作,争取时间为矛盾解决带来转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瑞昌市人民法院横港法庭法官和调解员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中,通过分析法律风险,帮助进行账户核对,组织双方沟通,引导相互理解,达成和解协议。

三走出固有强弱观念的藩篱,依法公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审理过程中,不因劳动者处于弱势、企业经济优势地位、地方保护主义等加重企业责任,而是根据事实依法判定双方责任。

四在办案过程中强化法律适用能力,创新工作方法,普及法律知识。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根据案情将损害赔偿从公司直接进行赔付,减少中间环节和执行风险。

(二)坚持立足延伸服务,为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调研,研判民企法律纠纷动向。结合具体案例对民营经营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意见,形成调研报告,提交有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决策参考。同时,总结归纳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积累更好处理涉企业案件的工作方法。

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主动联系,普法宣传,提供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组织法官到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座谈交流、法律知识问答及巡回开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努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法院服务发展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三)落实具体责任主体,编制典型案例和完善台账资料

各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分解营商环境指标任务到相关部门,落实具体责任主体;对照各项指标进行查漏补缺;编制瑞昌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做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台账资料。

全院干警

四、增强法院对外宣传工作与自身作风建设,提升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能力

(一)加强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向当事人公示公开审判、执行各主要流程节点相关信息,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

(二)努力提升干警作风,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干警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法院的“四风”问题,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规范司法行为。针对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腐败易发“风险点”进行廉洁风险提示。

(责编:关思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