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2020年12月09日21:15  
 

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全国文明城市新闻发布会(第一场),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昆明、曲靖、普洱等3个城市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地级市进行相关情况发布。普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鸿彬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效经验、特色亮点。

普洱是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是云南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典型的“直过民族”地区,也是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的地区之一。

创文已成为普洱历史上社会参与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受群众支持的社会活动。

在中国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成绩中,普洱市以排名云南省第1,中国沿边地级城市第1,中国西南地区第2,全国第16名的佳绩,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桂冠。

思茅区南夺村、景谷县新云盘村、澜沧县老达保村、西盟县永俄寨、墨江县千岗村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镇沅县农村信用社、普洱市纪委监委、普洱市图书馆、澜沧县佛房社区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思茅四小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普洱市委宣传部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经历两轮的艰辛付出,六年的执着创建,我们见证了这座城市焕然一新的蝶变,普洱的每个角落都流淌着文明的旋律,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总体说来,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做法有以下七个方面:

突出理想信念教育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2500余场次,引导干部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贯穿核心价值主线

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3000余场次,开展文明礼仪、村规民约、好家风好家训传承等活动5000余场次,建成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推动核心价值观宣讲全覆盖。

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着力培育时代新人,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推选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100余名。

坚持为民创建理念

秉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创建靠民”理念,将“人民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高指标和最终追求,让广大人民群众为生活在这座城市而自豪。在全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的同时,围绕疫情防控、公共安全、就业就学等民生关注,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创建工作实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建立“上下联动、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共享共建”的创建工作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创建工作有专班、有计划、有方案、有投入等“8个有”,构建了党委领导、文明委统筹,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大格局,汇聚起全民创建的磅礴力量。

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把创文指标转化为日常工作目标,探索建立“适用高效、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实现从“一阵风”到“常态化”、从“难点”到“亮点”的转变。出台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立法保证常态长效。制定了《普洱市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用政策保证常态长效。开展“挂社、包街、联片、帮点”等活动,用行动保证常态长效。

塑造普洱城市品牌

围绕“天赐普洱、世界茶源”城市品牌,助推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明显提升。普洱市先后荣获了“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荣誉称号,塑造了绿色、文明、和谐的城市品牌。(付颖)

(责编:姜迪、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