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服务民生大众——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2019年12月16日16:05  
 

2019年9月,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窗口,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法律“所有事”。它的运行标志着宝鸡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宝鸡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以“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社会参与、个人奉献”为宗旨,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完善工作网络作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镇街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资源,打造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加快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深度融合,实现“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送到百姓身边。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员入驻陕西法网提供在线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自选性”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服务精准”,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无缝对接。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拓宽法律服务外延。创新建立群众议事平台,全市共创建“民风说事屋”9个,将法律政策、乐闻趣事与矛盾纠纷融为一体,通过村民述说、说事员依法说理、群众评判,调整群众心态,化解社会矛盾。今年共成功调处邻里纠纷82起。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成立市级“两会”法律服务团,全程为与会代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健全我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制度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构建以宝鸡司法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县区参与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平台,着力提升新媒体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是实施人才计划,统筹利用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力度。以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对贫困县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远程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到贫困县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经济发展好的县区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对口援建、挂职锻炼、交流培训等形式支持贫困县区法律服务机构发展。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90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站12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1347个,初步形成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抓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宝鸡“四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责编:李洋、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