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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出新规 预计增加40余家定点药店

2015年03月04日15:41  来源:徐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预计增加40余家定点药店

3月3日,市人社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

据介绍,今年,市人社局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一批零售药店,将之纳入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定点原则:鼓励竞争

按照《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根据人口密度、定点药店分布情况设定新定点药店数量,将诚信守法、服务优良的零售药店纳入定点范围,最终实现优胜劣汰、方便群众的目标。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为鼓励竞争,取消定点零售药店间距500米以上的限制,新开零售药店间距不得小于150米。

为保证本次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拟定点名单均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和公示。

定点办法:打分排序

市人社局开展本次定点资格认定工作,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按照成立时间长短,确定高低不等的比例,予以纳入定点范围,每家连锁企业新纳入数量不超过5家。

此次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贾汪区、沛县大屯5个单元,采取打分排序的方法,预计增加4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级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管理的零售药店,其法定代表人与三级医疗机构相同,符合资质条件的纳入定点。

实施步骤:七个程序

本次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报名和资格预审、发布谈判邀请函、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场验收、公示、确定定点资格,整个程序约进行一个半月的时间。3月5日,将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正式启动本次定点资格认定工作,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零售药店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发布人:市人社局 市地震局 市交通运输局(记者 陈娟)

(责编:赵淑霞、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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