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陶县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 不久前,新疆阿克陶县克孜勒陶乡塔尔克其克村会计、入党积极分子吾斯满·艾尔肯因挪用400元公款,在发展党员公示时被群众举报。经党组织查实,他被暂缓审批预备党员资格。
入党先“体检”,严把“入口”关。从去年开始,新疆阿克陶县党组织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规定党委在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向群众张榜公布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15天内接受群众检查。对举报所涉及的人和事,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决定。
“公示制”在玉麦乡和皮拉力乡进行试点后,今年在阿克陶县党组织中全面推开。县基层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深受群众称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群众监督发展党员,增加了一道“体检”关口,有利于提高发展新党员工作的质量和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马铁力克乡乌科村妇女主任、入党和积极分子吐尼沙汗曾为帮亲戚办理结婚证中,隐瞒年龄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后暂缓接收为预备党员。她对此悔恨不已,告诉记者说,群众对我的监督很正确,今后我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决不做违反法律和党的原则的事情。 作者:曹慧娟王瑟 稿源:【中国新闻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