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中电空调、电锅炉电价下调
2002年9月13日08:57
新华网湖南频道9月12日电(曹辉 刘早)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即日起,湖南省下调集中电空调、电锅炉电价。 据悉,凡新建、扩建、改建集中电空调、电锅炉的用户,可以要求享受用电优惠,但应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独立安装分时计量装置,所需外部供电工程仍按原规定由用户自建或由用户与电力部门协商建设。 对达到以上要求的,主机及机房内辅助设备用电可享受下列优惠:非蓄能式集中电空调(含制冷、制热)用电,执行商业电价的,可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非蓄热工电锅炉用电,执行商业、非居民照明电价的,可按居民生活电价执行。 《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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