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投资指南
投资环境:
福建是中国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是多层次、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省份,在外高投资方面,国家赋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厦门经济特区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和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批准设立的引进外资进行重点开发的特殊区域,福州、厦门两个保税区,享有与国际上自由贸易区大致相同的保税贸易政策。此外福建有47个县(市、区)是国家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区,在福州、厦门两市,国家还批准设立了台商投资区。在上述地区投资或进行进出口贸易,享有国家赋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福建是全国第一个实现长话自动化的省份,至1994年底全省长途自动交换机容量101万路端,城乡电话交换机容量达2646万门,电话用户达1177万户。全省有福州邮政枢纽和厦门、泉州等7个邮区中心局,实现了全省报刊订阅微笑机联纲,并在所有地市和部分县市邮电局推广应用邮政综合营业微机系统,大大提高了邮政营业的服务效率的服务质量。福建有福州、厦门、武夷山3个机场。在水路连输方面,福建拥有以福州、厦门、湄洲湾为主的沿海港口体系,全省200吨级以上的大中小泊位有130多个(其中深水泊位16个),年综合通过能力为货物2017万吨,旅客126万人次。全省有鹰厦、外福两条铁路主干线,。此外还有横南铁路,漳泉肖铁路湖泉肖段,通道龙(岩)~梅(州)铁路以及温(州)~福(州)铁路、漳(州)~潮(州)~汕(头)铁路等。公路主要有5条国道:104线、205线、316线、319线及324线,此外还有包括福厦高速公路在内的沿海地区高速公路、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以及几十条省道。
投资政策:
银行贷款
福建省设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交通银行等在本省的分、支行以及福建兴业银行等地主金融机构、一些中外合资银行外资银行的办事机构,可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其中中国银行对外企业佃理的贷款种类有: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现汇抵押贷款和备用贷款等。
贷款货币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类。本币即人民币;外币包括美元、英镑、日本、港币、德国马克以及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可以兑换的货币。
申请贷款须具备的条件: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发给的营业执照,并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②企业注册资本如数缴纳,并依法验资;③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④企业有偿还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款付息保证。
银行要求企业提供的担保:①信用担保。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由资信可靠、有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出具有保证偿付贷款本息的不可撤销的保函。②抵押担保。可作抵押的物品有房产、机器、适销产品、外币存款或存单、可兑现的有价证券及票据、股权及其他可转让权益。
保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是经营省内外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直接经营进出口货物连输保险、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人身意外及航空、旅行社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等80多种涉外保险业务,在包办主要城市和港口委托了300多家保险检验和理赔代理人,负责对受损保险货物的检验和在授权范围内给付赔款。凡是在国际上通行承保的险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均可予以承保。外商投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公公司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有关投保手续。
环境保护管理
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本省环境保护管理事宜。外商投资企业在兴办过程中,应分阶段向项目所在地、市环境保护管理局(省级审批项目向省环保局)分别办理有关手续。
进出口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商品涉及国家有关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除在申请设立企业时应事先征得国家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同决心外,企业成立的进出口业务,还应办理以下的有关手续:①年度进出口计划审批;②补充进口设备的审批;③申领进口或出口许可证;④因国内外市场变化,需临时或完全变更产品的内外销比例时,应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海关监管
企业在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时应持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提货单、装货单或连单、发票、装箱单;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对应施商品检查、文物鉴定或受其他管制的进出口货物,还应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福州、厦门海关以及马尾、福清、泉州、漳州、莆田、东山、石狮、宁德、三明等地海关分支机构,依法对福建各口岸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邮递物、旅客行李物品、连输工具及其服务人员所携带物品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进出口商品检验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列入应施检验商品范围的,应按规定向进口到货口岸或者出口企业所在地的商检机构报验。企业生产涉及食品卫生管理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也应办理相应的手续。检验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商品的质量、规模、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厦门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泉州、漳州、莆田、马尾、宁德、龙岩、石狮等地的商检机构,负责福建各口岸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等事宜。
税收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应依法纳税。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主要税种如下:
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30%,另有24%和15%两种优惠税率(见附件)。
②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
③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5~45%对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一律适用20%比例税率。
④增值税。有13%、17%和零税率三档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粮食(指原粮和麦粉等各种成品粮,不包括粮食复制品)、信用植物油、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税率为13%。出口产品适用零税率。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除适用13%和零税率外,均适用17%的税率。
⑤营业税。娱东业为5~20%,其他项目为3%或5%。
⑥消费税。有11个税目,10个比例税率为3%-45%。
⑦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现四级超额累进税率30%、40%、50%、60%,对土地增值额课税。
⑧城市房地产税,以企业每年1月1日帐面房屋的折余价值或者房屋租金年计征,依房屋折优质产品价值按年计征的税率为12%,依房屋租金按年计征的税率为18%。
⑨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总额的5%征收。
⑩社会事业发展费。按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2%征收,其中批发的按1%征收。
工商行政管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对工商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企业法人应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等有关文件。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范围包括:①监督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②监督企业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③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年检手续;④监督企业和法人代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兴办涉及用地的项目,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行政划拨(提供项目用地)和国有土使用权出让(土地批租)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用地审批
行政划拨:投资者持企业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向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用地申请,经有权机关(政策)批准后,与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局签汀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用划拨用地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并补交出让金,不得转让、出诅或抵押。从事房地产开发、商业、旅游等经营性项目所需的土地,不得申请划拨,应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协议、招标、公开后来卖三种方式,与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出让金,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用地审批权限:征用耕地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2000亩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200亩以下,其他土地的1000亩以下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市范围内,征用耕地300亩以下,其他土地1500亩以下的,征用耕地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2000亩以下的,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管理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