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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3日讯 (记者范南虹苏晓杰) 海口国贸花园小区住宅大楼的消防通道竟被开发商卖给个人。今天下午,海口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消防科临时检查了国贸花园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了整个小区的消防通道都被人为封死的违法行为。
国贸花园由海南国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共有9个单元252套标准房,入住率在70%左右。前不久,国贸花园业主向本报投诉,称国贸花园8个单元楼顶的水池及电梯间被出售住人,使得通往楼顶的楼梯被封,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记者在现场看到,国贸花园是高层公寓楼,共有15层,13、14层为跃层,小区里每两套房屋共用一个楼梯。小区每个单元的15楼左右侧分别是水池及电梯间,但都住上了人,并用大铁门将楼梯通道封锁起来,除了15楼的住户,谁都不能进入。
国贸花园物业管理处主任唐兴文告诉记者,小区除了7单元因为业主将整栋楼买下之外,其余8个单元楼顶的水池及电梯间等公用配套设施的房间都被开发商卖给了个人,并办理了房产证,成为国贸花园的业主。现在,国贸花园物业管理处按照每套房屋43平方米左右收取物业管理费。唐兴文忧虑地说,这些住户搬进15楼后,将楼梯通道作为房屋的一部分使用,并在楼梯口装上大铁门,不仅小区发生火灾等紧急事故时,住户难以逃生,就是物业管理处要维修电梯、清洗水池也必须经过这些住户同意,才能进入房间。
记者在二单元15楼看到,原本是作为楼梯通道用的地方堆满了待修的电器,还摆放了一张小床,电梯间进入的小门被封死,维修电梯的工人只能从15楼高的外墙进入,极不安全,水池房也用木板钉死,无法清洗水池。女主人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几年了。
新华分局消防科的同志认为,小区楼梯通道是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通往楼顶的楼梯被封死,违反了《消防法》第1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而且《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占用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业主们担忧地说,楼梯是小区发生紧急事故时,住户的逃生通道,现在被封了,一旦发生事故,小区里几百户住户的性命就失去了安全保障。
稿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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