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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0月15日电 哈尔滨肉联厂、秋林公司等生产不同风味的红肠在全国知名度很高,不仅成为许多游人来哈后购买的主要“纪念品”之一,而且也成为商家销售的一个“亮点”。看到“哈尔滨红肠”如此好的销路,近来一些外埠的商贩大肆在本地打起“哈尔滨红肠”进行销售,因配方、原料不合格,导致“哈尔滨红肠”的质量、名誉受到影响。
前几日,在哈尔滨做服装生意到沈阳出差的藤刚,返哈时想买点红肠作为路上充饥,他发现沈阳火车站附近卖的红肠都说是哈尔滨生产的,藤刚挺高兴,“没想到家乡的红肠这样受欢迎”,买了几根吃后,他发现粉面子特别多,口感与家乡的根本不一样。
9月末,记者在长春市街头也看到有不少商家在销售“哈尔滨红肠”,一位商家销售员坦白地说,这些红肠其实都是在长春本地加工的,因为哈尔滨的红肠在全国有名,所以老百姓都愿意买。在长春一汽销售部工作的李克说,以前到哈尔滨吃过红肠,觉得好吃,但是不知道是哪家生产的,回到长春或到外地出差,虽也吃过“哈尔滨红肠”,但是远不如在哈尔滨当地吃的味道好。据了解,这种状况在北方的一些城市比较普遍。记者日前在长春遇到天津市奥迪车代销商林女士,林女士一直对哈尔滨的红肠“情有独钟”,但是不知道哈尔滨有这么多品牌的红肠,还没有以哈尔滨冠名的红肠。
据了解,哈尔滨市生产红肠的厂家有十余家,哈尔滨肉联厂生产的“大众肉联”红肠、义利厂生产“义利烤肠”、秋林公司的“立多夫斯”等在国内外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商标上都是“各自为政”,没有一个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
据哈尔滨市工商局商标处的一位负责人说,由于哈尔滨生产的红肠没有注册以地理标志“哈尔滨”为名称的商标,外埠有冒充哈尔滨生产的红肠,都无法去打假。新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可以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哈尔滨生产红肠的企业,应该联手注册一个“集体商标”,不仅能有效防止外埠假冒伪劣的伤害,而且还能提高哈尔滨肠的知名度。注册后,各个厂家仍然可以使用原来的商标,只不过又增加“哈尔滨”这几个字。
记者从哈尔滨商委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注册“哈尔滨红肠”这方面的意向,有关人士说,这是一件好事,待对政策进一步了解后再进行全面计划。
背景资料
如何运用《商标法》
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所谓的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今年9月15日实施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说法: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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