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电 10月11日,本报以《民工难讨血汗钱忍痛强咽豪华餐》为题报道了山东菏泽36名民工在济南一工地追讨工钱时遭遇困难,被迫用资方给付的一张价值5000元的抵账消费卡,花2500元包场吃了一顿“豪华餐”(详见10月11日本报第十七版“今日聚焦”———编者)。报道刊出后,这一问题得到山东省及济南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10月19日,在济南市清欠办的努力下,民工们终于拿回第一笔工钱。
据济南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从报纸上了解到卢福河等民工的遭遇后,立即组织人员了解情况,设法找到民工代表,并派人重点督办此事。经过各部门协调努力,建筑公司在甲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决定先行支付百余名民工的工资。经反复核算,双方在总额为10多万元的民工工资额确定单上签字盖章。19日,近百名民工拿回了两张总计8万多元的支票。其余部分欠款将在11月18日之前全部付清。这样,民工们近日就可以领到工钱了。
据了解,为加快清理工资拖欠,济南清欠办规定,今年下半年开始至2006年,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招标前要按工程造价的2%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劳务工资保证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拨付。在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期间,在建的新工程凡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经市清欠办核实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直接将该工程的劳务工资保证金分批或全部拨付给总承包企业,并监督其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结算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向市清欠办申请返还劳务工资保证金余额。市清欠办查实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后予以返还。
据介绍,2003年下半年至今年7月,济南市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15.8亿元,占拖欠总数的44%;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9亿元,上报的拖欠工资总额已基本兑付。(赵言民 吕廷川)
《华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