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职律师亮相法庭 全力参与高层法律调研
2007年07月03日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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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杭州中博展览有限公司对下城分局对其在西博家具展上违反规定进行最高金额奖超出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遂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局的公职律师根据原告的起诉意见,认真准备了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就处罚决定是否正确、行政诉讼是否已过法定诉讼期等争议的焦点展开了质证、辩论,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择日作出裁定。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派出公职律师出庭,法院法官表示赞赏,他们认为,公职律师既懂诉讼知识,又懂工商执法专业知识,其综合了社会律师和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两者的长处,委托公职律师作为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有利于在庭审中更好地查明案情,辩明是非;也有利于提升工商系统法庭形象,更好地体现法庭上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的原则。
工商系统中的公职律师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律师,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所属职能部门的公务员。这种双重身份,使公职律师在非诉讼与诉讼两个领域上的工作都能有所作为。杭州市工商局组织公职律师作为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代表,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举办的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调研座谈,汇报和探讨基层执法单位在清理工作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基层执法实践,就《无照经营取缔办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两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执法难点、热点及认识上的困惑提出看法与条款修改建议。公职律师在法律领域的频频参与,有利于维护工商部门合法正当权益,对推进工商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分局
| (责任编辑: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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