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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良好交通秩序,确保2005年我市首批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和承办好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以及第二届国际草原文化节,全力打造“平安包头”,现就全市交通秩序整顿,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不断加快我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市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全力打造“平安包头”,为“三件大事”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在此次整顿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服务“三件大事”这一中心任务,结合当前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社区、村、学校、单位创建责任目标,继续推进交通安全联组建设和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工作,强化机动车驾驶员源头责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支队、大队、中队、警务区、民警”分片包干、逐级负责的“五进”宣传工作机制,实行“三见面”制度,确定“五个百分比”目标。“三见面”制度:即交通与“五进”对象见面,交通安全宣传品与宣传对象见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交通参与者见面;实现全市的“五进”率:即企业达到90%,学校达到100%,农村达到85%,社区达到100%,家庭达到90%的“五个百分比”目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造宣传声势,号召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要采取展出图板、发放宣传材料、新闻曝光等形式,使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严厉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压事故、保安全、迎春运”专项活动,城区重点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信号、违反标志标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自行车、行人、畜力车不按规定随意横穿道路、走机动车道、抢道、越线停车、闯信号、走禁行路等行为,加大管理查处力度。使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实现车让人、车让车、人让人、道路畅通、秩序井然的目标。边远旗县区重点对公路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强超强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超速行驶、低速汽车、农用拖拉机载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查处。特别对客运车始发站、点加强严格管理,深入检查,与客运单位和车主签定交通安全行车责任书,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使交通事故死亡率降低到(人/万台车)<10%。
(三)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顿活动。公安、交警与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开展整顿摊点占道经营,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等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
(四)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在整顿工作期间,特别是春运、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对带病车辆一律不允许上路行驶。车管、检测等单位要严格驾驶员考试关和加强检审验工作,严把检测流程关,确保各类机动车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五)尽快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要协调财政、建设部门全面排查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的设置情况,制定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的具体方案。在争取资金到位的情况下,2005年5月底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包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标准,完成城区和出入城市的主干道标志标线的更新、调整;次干道以上道路交叉口的渠化调整,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让行标志标线的设置施划工作,确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前施划设置完毕,并发挥作用。
(六)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继续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和“交通安全文明村”活动,各窗口服务单位在巩固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同时,努力向国家、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跨进。
三、具体要求
(一)这次我市迎接“三件大事”,时间长、任务重,公安、交警部门要把做好迎接“三件大事”的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作为2005年前三季度的工作中心,并切实提高对此次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要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整顿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在整顿工作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适时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夜查活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法规规定的最高限额处罚,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强督察考核,落实各项考核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及时通报整顿工作情况,做好各阶段的检查指导工作。
此工作方案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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