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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有为 |
清 末 资 产 阶 级 改 良 派 领 袖, 后 为 保 皇 派 首 领。 又 名 祖 诒, 字 广 厦, 号 长 素。 广 东 南 海 人。 1895 年 (光 绪 二 十 一 年) 进 士。 初 年 学 习 传 统 儒 学。 国 家 的 危 亡, 现 实 的 刺 激, 使 他 对 旧 学 发 生 怀 疑。 1879 年, 接 触 到 西 方 资 本 主 义 思 想 和 当 时 的 改 良 思 潮, 开 始 糅 合 古 今 中 西 之 学, 改 良 政 治。 1888 年 10 月, 鉴 于 中 法 战 争 后 形 势 险 恶, 康 有 为 第 一 次 上 书 光 绪 帝, 提 出 变 成 法、 通 下 情、 慎 左 右 三 事。 1890 ~ 1893 年, 在 广 州、 桂 林 聚 徒 讲 学, 著 有 《长 兴 学 记》、 《桂 学 答 问》。
他 把 “三 世” 说 推 演 为“乱 世”、“升 平 世” (“小 康”)、 “太 平 世”(“大 同”), 认 为 只 有 变 法, 才 能 使 中 国 富 强, 最 后 达 到 “大 同” 的 境 界。 1891 年, 刊 印 《新 学 伪 经 考》, 认 为 东 汉 以 来 经 学, 多 出 刘 歆 伪 造,“非 孔 子 之 经”, 打 击 封 建 顽 固 派 的“ 恪 守 祖 训”, 为 扫 除 变 法 维 新 的 障 碍 准 备 理 论 条 件。 继 又 编 纂 《孔 子 改 制 考》, 尊 孔 子 为 教 主, 用 孔 教 名 义 提 出 变 法 要 求。
1895 年,《马 关 条 约》 签 订 后, 他 于 5 月 2 日 联 合 在 北 京 会 试 的 举 人 1300 余 人 发 动 公 车 上 书, 极 陈 时 局 忧 危, 请 求 拒 和、 迁 都、 练 兵、 变 法, 并 在 政 治、 经 济、 文 教 等 各 个 方 面, 提 出 了 具 体 改 革 措 施, 初 步 形 成 资 产 阶 级 改 良 主 义 的 变 法 纲 领。 会 试 榜 发, 康 得 中 进 士, 授 工 部 主 事。 5 月 29 日, 在 《上 清 帝 第 三 书》 中, 再 次 阐 述 变 法 的 理 由 和 步 骤, 提 出 富 国、 养 民、 养 士、 练 兵 的 自 强 雪 耻 之 策。 接 着, 又 上“第四 书”, 正 式 提 出 “设 议 院 以 通 下 情” 的 主 张。 8 月 17 日, 创 《万 国 公 报》, 宣 传 “新 法 之 益”。 11 月 中 旬 (一 说 为 八 月), 与 帝 党 开 明 官 僚 文 廷 式、 陈 炽 等 创 立 强 学 会, 改 《万 国 公 报》 为 《中 外 纪 闻》。 随 后 赴 上海 设 强 学 会, 创 《强 学 报》, 推 动 各 地 设 立 学 会、 报 馆、 鼓 吹 变 法 维 新。 1897 年 11 月, 德 国 强 占 胶 州 湾, 康 又 赶 赴 北 京, 上 书 光 绪 帝, 提 出 不 变 法 即 将 亡 国 的 严 重 警 告。 1898 年 1 月 24日, 光 绪 帝 命 王、 大 臣 传 康 有 为 问 话, 康 批 驳 了 荣 禄 “祖 宗 之 法 不 可 变” 和 李 鸿 章 维 持 现 状 的 思 想, 力 陈 变 法 的 必 要 性 和 具 体 措 施。 4 月, 他 于 北 京 成 立 保 国 会, 以 “保 国、 保 种、 保 教” 为 宗 旨。 光 绪 帝 于 6 月 11 日 下 诏 明 定 国 是, 宣 布 变 法, 康 有 为 深 得 倚 重。 在 维 新 变 法 期 间, 康 有 为 迭 上 奏 折, 起 草 诏 令, 对 政 治、 经 济、 军 事、 文 教 等 方 面 提 出 改 革 建 议, 与 谭 嗣 同 等 全 力 策 划 新 政, 期 望 按 照 西 方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模 式 改 变 中 国 的 国 家 制 度 和 社 会 制 度, 挽 救 民 族 危 亡。 9 月 21 日, 慈 禧 太 后 发 动 政 变, 将 康 通 缉。 康 有 为 逃 亡 海 外。 1899 年 创 设 保 皇 会, 以 保 救 光 绪 帝, 排 除 慈 禧 太 后、 荣 禄、 刚 毅 等 顽 固 势 力 为 宗 旨, 成 为 保 皇 派 首 领。 次 年, 义 和 团 运 动 发 生, 他 主 张 “助 外 人 攻 团 匪 以 救 上”, 策 动 唐 才 常 等 人 主 持 的 自 立 军 “勤 王”, 虽 言 定 在 海 外 筹 办 经 费, 却 迟 迟 不 寄。
1901 ~ 1903 年 间, 他 在 印 度 撰 《大 同 书》、 《中 庸 注》、 《论 语 注》、 《春 秋 笔 削 微 言 大 义 考》 诸 书, 阐 述 “循 序 渐 进”、 “不 能 躐 等” 的 改 制 说, 反 对 资 产 阶 级 革 命 运 动。 1907 年, 改 保 皇 会 为 国 民 宪 政 会 (后 正 式 定 为 帝 国 宪 政 会), 成 为 推 动 清 政 府 实 施 宪 政 的 政 治 团 体。 辛 亥 革 命 成 功 后, 康 鼓 吹 “虚 君 共 和”。 1913 年 返 国, 在 上 海 主 编 《不 忍》 杂 志, 发 表 反 对 共 和、 保 存 国 粹 的 言 论, 并 任 孔 教 会 会 长。 1917 年 和 张 勋 策 划 溥 仪 复 辟, 迅 告 失 败。 晚 年 在 上 海 办 天 游 学 院, 讲 授 国 学。 康 生 平 著 作 甚 丰, 达 139 种。 台 湾 蒋 贵 麟 辑 成 《康 南 海 先 生 遗 著 汇 刊》、 《万 木 草 堂 遗 稿》、 《万 木 草 堂 遗 稿 外 编》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