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5月16日13:19


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申请程序

  苏州高新区供电所、自来水建设发展管理公司,燃气发展管理公司,可以为进区项目提供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的咨询、登记、收费、安装等业务,按照物价局确定的统一 收费标准计收费用,并确保供应。

  
项目
时间
申请条件
申请部门
申请临时或正式用水 用户在基建项目开工时或基建项目开工前一个月 凭项目立项批复、规划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高新区自来水建设发展管理公司
申请临时或正式用电 在基建项目开工前二个月或开工时 视变压器容量大小需支付保证金 高新区供电所
申请使用燃气
申请使用燃气 交纳设计费、工程费
苏州高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

(责任编辑:北冥鱼)
中国苏州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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