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地方>>地方专题>>纵横中国>>社会纵横 2003年12月11日15:41

 

超载,不能承受之重

 

    长期以来,大货车超载超限违章十分突出。据统计,超载运输使路面使用年限缩短40%左右,甚至引起公路、桥梁、涵洞的崩塌,仅华北地区每年超载超限运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亿元人民币以上。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肇事占交通事故总数的30%以上,占货车事故的55%以上,造成经济损失达50%以上。此外,“超载”造成交通规费的巨大流失。针对日益严重的“超载”问题,尤其是货车超载,从今年12月1日零时开始,京、津、冀、晋、蒙等华北五省市区展开联合治理货车超载交通违章行为,对严重超载货车一律实施卸载措施,对违章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大力整治货车超载。仅12月1日当日山西省干线公路四十五个检测点查处两万六千多辆超限车,卸货三千七百多吨。治理“超载”时过一周初见成效。

    多年来各省市区政府部门对“超载”问题一直未曾松懈,而“超载”现象却屡禁不止。问题到底出在了哪儿?此次联合治理的警戒作用能维持多久?能否借此“东风”形成对“超载”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

超载,重负难堪

    超载,已成为“公路头号杀手”

    由于超载货车负荷量超过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致使公路路面过早出现严重车辙、拥包、坑槽、翻浆和龟裂等,大大降低道路桥梁使用寿命。研究表明,超载运输可使路面使用年限缩短40%左右,甚至引起公路、桥梁、涵洞的崩塌,仅华北地区每年超载超限运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亿元人民币以上。

    科学实验证明,一辆超载两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 时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超载越多,对公路的破坏越大。一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一倍,使用年限会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和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超载超限已经成为公路的第一杀手。从以下数字我们可以略窥一斑:

    由于大货超载毁路 京石高速公路每年维修费需要5000万元。

    天津津围公路一年因超限造成的损失就达3100多万元。

    河北省13条高速公路中有9条因超载大货车行驶发生桥梁病害,有317座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其中8座成为危桥。

    山西由于超载造成的公路险桥多达196座,受损比较严重的国道、省道和农村低等级公路达11300公里以上。按缩短寿命一半计,所有受损公路的损失金额近25亿元。

    仅去年5月到8月,110国道内蒙古段就有30多座桥梁、110座小桥涵成为危桥险涵,直接经济损失10多亿元。

    来自太(原)旧(关)路的报告显示,由于路损,2001年的维修费用是1400万元,2002年升至1500万元,今年将激增至4000万元,平均每公里27.8万元!山西省交通厅长王晓林痛心地说:“山西公路每年因超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亿元。”

    据统计,北京今年以来,超载超限车辆就损坏本市公路路面达204万平方米,损坏桥梁282座、17万平方米,两项合计直接损失费用达7.6亿元。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超载”成为公路的头号杀手。

    超载,引发交通事故的最大祸首

    6月19日凌晨,两辆大货车因严重超载无法制动,在208国道沁县段相撞,造成两车报废、人员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同一天同一路段,一辆超载大货车经过一条公路涵洞时,因载货过重,将涵洞压塌,造成一人死亡、损失13万元的重大交通事故。 

    7月13日,一辆大货车严重超载,结果压爆轮胎、方向失灵,撞上了由代县开往朔州方向的一辆小轿车,两车同时翻入路旁的深沟,造成了当场死亡1人、伤5人的重大交通事故。

    8月18日,山东省莒南县筵宾乡集前村村民尹某驾驶核载5吨的货车运送20吨货物,行至甘肃省境内,因严重超载,货车制动性能下降,驶入逆行与一辆载32人(核载25人)的客车擦碰,客车坠入距离路面13.45米的崖下河中,造成24人死亡、8人受伤。

    一项调查表明,山西省高速公路去年至今发生的事故中,近50%是因大货车超载所引起。超载,成了引发事故的最大祸首。

    由于超载所造成的车速慢、影响视线、爆胎、刹车失灵等都可以酿成事故。相应的,事故紧急救援系统已变得不堪重负,严重超载的事故车辆让现有的标准救援车辆无能为力。

    超载超限车辆的轮胎、发动机、转向系统负荷过大,极易发生爆胎、断轴、侧翻、制动方向失灵等情况,从而不断引发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肇事占交通事故总数的30%以上,占货车事故的55%以上,造成经济损失达50%以上。仅今年1至10月,北京市共发生货车超载超限事故2320起,伤1764人,死亡314人。

    超载,偷逃交通规费的一大“黑洞”

    超载使高速公路设计15年到20年的寿命缩短为最多5年,设计的救援系统不堪重负;更严峻的是,超载成了偷逃交通规费的一大“黑洞”。

    目前,我国公路的养护费、管理费、通行费都是按车管部门核定的吨位来收的,超载就必然导致这部分费用的流失。以成渝高速公路为例,该路每年收费近4亿元,保守估计,每年因超载流失的通行费在6000万元以上,占收费总额的15%。

    重庆交通学院道路工程系“公路超载课题研讨小组”曾对货车超载作了专门调查:仅重庆市每年因超载或者低核吨位所造成的国家交通规费的流失已近5亿元。

超载,缘何屡禁不止

    北京交警昨晨查获的第一辆超载货车在1日凌晨的大检查中,第一辆被查扣的斯泰尔大货车上砰后,计算机显示共重67.42吨,超载21.42吨。当被问之为何要超载时,司机不假思索地答复:不多拉根本就挣不到钱。
“利”字当头,难怪“超载”屡禁不止。

    根子在市场 无序竞争导致“不超载不赚钱”

    车主为什么不心疼自己的车子而甘愿冒险超载?长期经营货车运输的秦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他花14.75万元买的核载5吨大货车,一般一次运15吨左右。按现在的运价,除去通行费、养路费、管理费、油耗及驾驶员工资等,旺季一月可赚8000元左右,淡季最差一月也可赚3000元,因只跑高速公路,路况较好新车的磨损不大,维修费用低,跑3至4年就可收回成本,车还可以卖3至4万元左右,这就是纯利润,但出了交通事故就难说亏赢。

    近年来汽车超限运输越来越猖獗,超限车辆越来越多、超限率也越来越大。其主要原因是汽车制造、改装不规范,运输市场混乱,山西省公路局监察室主任王育庆指出:“众多的经营主体竞相进入公路货运市场,导致运价降低,如果不超载,车主就要赔本。结果形成了‘越超载—运价越低—越要超载’的恶性循环。按核定载量10吨、每吨公里0.32元的运价计算,车主完成千吨公里实收320元,而成本则是389.60元,亏损69.60元。超载30%,可基本保本;超载100%,才能盈利86.45元。由此带来汽车运输市场出现了‘多超多赚、少超少赚、不超不赚’的问题。”

    阻力在地方 “利益”攸关职能部门难言“禁”

    “关卡部门”与运输部门的利益存在契合点,是超载现象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由于超限问题日趋严重,公路告急、桥梁告急、汽渡告急!可谓"不查不得了"。然而,一开始采取行动,马上就会遇到来自多方面的的阻力,可谓"查了了不得"。由于查超直接关系到一些车主和一些地方的利益,出面说情者比比皆是。更有甚者,个别地方政府干脆下令不允许当地路政上路查超。

    只为蝇头小利 “黄牛”瞎捣乱

    其中有路边店的店主、厂矿企业门卫、公路沿线居民等,最主要是许多出租车司机充当"黄牛"。这些"黄牛"为了蝇头小利,经常对查超工作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部门一有行动,他们马上也行动,有的报信,有的带路,有的提供躲避场所,有的甚至带车冲卡。由于高速公路整体联动不够,有的超限车辆往往停在高速公路上不下来;有的漏网之"鱼"干脆逃上城管路段和县、乡专用道,加大了这些等级较低的公路、桥梁的压力,造成更大的损害,群众反映强烈。

    管理体制欠科学 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检查站点设置不够科学,各部门缺乏配合,孤军作战形不成长效机制;

    执法不严 卸载走过场

    还有就是路政和交警内部队伍管理不严,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个别站点、个别人员有‘收黑钱’、‘放私车’等行为。”一些司机和车主公开叫嚣,卸载后开出不远还会重新装上。事实上,绝大多数司机和车主也真是这么做的。

超载,治标更要更治本

    记者随同交通大队的人员一起参与了“零点行动”。在瑟瑟寒风中,一位警察对记者说,这是几年来他参加的第三次类似行动了,“查的时候效果能好一点,过一段就又跟以前差不多了,希望这次效果能延续时间长一些”。这位交警的话多少有些无奈,治理“超载”治标更要治本!除了货车超载,还有客运、航运等都存在严重的超载问题,每年的集中治理、联合治理只能规范一时,更重要的是要追根求源,规范市场、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从严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超载”。

    车辆超载标准亟待统一

    大同市交管部门曾经作过一次实验,用16吨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一路上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但到达天津后这辆货车还是亏损了3200多元。在治理超载行动开始后,司机门又面临他们无法回避的新困难,一位来自内蒙的司机在进京前,货车已经被不同地区的不同部门,根据不同的标准认定为超载,并前后卸载了3次。

    在记者采访时,很多司机都对超载的标准表示出困惑。据了解,我国不同部门对于超载的理解和处罚标准却截然不同。交管部门是按照车辆载重量来判断货车是否超载,而路政部门则以车轴的承受重量来判断超载的。这两者之间有很大差别。

    以一辆载重量为10吨的货车为例,它的车轴承重量可能会有15吨或者20吨,如果它装载了15吨的货物,路政部门会认为它没有超载,而交管部门就认定它超载。不仅如此,我国各地对于超载的规定也不相同,河南、江苏等地按照道路实际承重处罚,而其他大部分地区还是按照车辆标明吨位处罚。我国车辆运输超载标准亟待统一。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完善长效机制,山西交管局副局长刘敏谈了自己的看法:“治超仅靠交通部门是难以治理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治理超限运输的法律法规。”“国家还应该尽快颁布汽车业的相关限制性标准,从车辆的生产、改装、牌照发放和年审、使用等环节上,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治超决不能再刮一阵风!”

    科学规划建设,提高公路等级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但路与车、人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200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近2141万辆,是1986年的9.1倍;公路客运量高达146.6亿人次,公路货运量达110.6亿吨,分别是1986年的2.7倍和1.8倍。可是,全国公路通车里程只有175.8万公里,是1986年的2.3倍;城市道路总长度约为18万公里,是1986年的2.5倍。随着客、货运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此外,城市路网结构、交通工具总体构成不合理,现有公路质量差、等级低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应该从根本上提高公路等级,合理规划布局,从而减轻“超载”对公路的“致命伤”。

    据了解,此次华北五省市联合治理的目标为:到明年三月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起联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消息称,此次治超行动目前已辐射到山东、四川、广东、陕西等省,一个全国性的治超运输网络正在形成。

    重拳治超,必须持之不懈。

    什么叫超限?

    交通部2号部令中对超限运输车辆作了界定: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车辆轴载质量在以下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策划编辑:何晶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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