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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潇湘晨报》报道,长沙县委书记李振萼于1日在位于该县青竹湖高尔夫球场内,因电瓶车发生意外受伤死亡。报道强调“据知情者介绍”。《三湘都市报》同一天对该事件的报道说,李振萼“在完成引资谈判、返程星沙时,因座车翻入路边深谷,身受重伤,因公殉职”。
对李振萼之死的报道,《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的标题分别是《高尔夫球场电瓶车失事,长沙县委书记意外身亡》、《引资谈判后返程遇翻车,长沙县委书记不幸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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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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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报道对于李振萼之死的性质等重大问题的说法完全相反。《潇湘晨报》的报道的透露,李之死发生于玩高尔夫球的过程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李的死至少不能算是因公死亡。搜狐网评论说:“众所周知,高尔夫球是一项收费昂贵的休闲运动项目。有鉴于此,一些机构曾经下令禁止领导干部玩高尔夫球。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如果真的去玩高尔夫球并且因此发生事故死亡,则应当对这种行为给予谴责和批评。”《三湘都市报》的报道认为,李是因公殉职,潜台词是“理当褒扬”。
但令人惊讶的事实是,两家媒体都没有刻意造假。一位学过新闻的李振萼家属,指《潇湘晨报》的报道“不是假的,但是断章取义”。
李振萼之死以及媒体披露“两种死法”,引发了民间激烈的讨论,大部分声音“充斥着直接的嘲讽甚至谩骂”。分析网民评论,可以发现一个令人震惊的现象:很少有人对一个与自己无冤无仇的李书记生命的消失而发出由衷的哀悯和慰问,众多与李振萼素昧平生的网民,却对其大加抨击,先入为主地将其认定为一名腐败分子,一名贪官污吏,将他的死视为“活该”,甚至“死不足惜”,可谓人人喊打。
于是有媒体呼吁,既然这种死亡是非正常的,并且已经有了不同声音,有关部门就应当查清事实,向公众澄清真相。
一位地方官员在高尔夫球场内突遇事故身亡,媒体报道给以“两种死法”,是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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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各界人士绕场一周,向遗体作最后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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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沈阳今报》发表评论说:一个人民公仆因公殉职之后,却在几乎各种场合不幸地被舆论给予了相当负面的评价,这的确是一个信号。清醒的人不难从李振萼不幸身亡的事件中,闻出一丝异样的气息来。社会评价取向何至于如此强烈而且偏激,实在值得人们深思。
同一天,长沙市委调查组向媒体通报调查情况时说,按照市委领导同志“实事求是调查核实情况”的要求,调查组对李振萼意外殉职的经过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查,李振萼属“因公殉职”。
一场民间议论,逐渐走向平息。但这个经“权威部门”调查之后公布的事实真相,也有网民仍坚持称“原长沙县委书记之死仍有疑点”。这“疑点”是先入为主的思维在作怪,揭示了“官员信任危机”问题。
一位县委书记之死,两篇截然不同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有声音呼吁:重塑政府官员形象。
一位叫刘满平的作者为《南方都市报》撰文指出,“网民之所以不相信官方的说法,最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如今社会中存在对官员的信任危机。越来越多的腐败现象使一些人在下意识里从憎恨腐败本身发展到对官员的反感,甚至达到见到当官的就骂,以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理论’来为某些类型的官员下评判。这种失衡的心态使得某些类型的官员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形象以及公信力急剧下降。”
当一位政府官员的意外身亡,和双休日以及高尔夫球场联系在一起时,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或许就是与腐败有关。虽然《三湘都市报》和《长沙晚报》都在同一天报道了李振萼死亡的性质——“因公殉职”,然而,多数网民都下意识地倾向于《潇湘晨报》的报道。
人们对于一些官员存在信任危机。腐败现象,造成了公众从抵制腐败本身,发展至潜意识里的一种抵触和反感。在某种程度上,李振萼成了那些腐败官员的“替罪羊”。
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西柏坡考察时重申,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论述,对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总书记的讲话,矛头直指社会上、特别是在党的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追求浮华、享乐,不思进取,直至忘记党的宗旨的现象。
只有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实践“三个代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对某些类型官员的信任危机。
11月1日上午,身患重感冒的李振萼应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前往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与日本客商谈判引进汽车零部件项目,谈判内容涉及长沙县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该引进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和条件等。参与谈判的除李振萼和两位日本客商外,还有长丰公司一位老总和一位副总。谈判从上午10时多开始至中午12时多,一直在外商国际活动中心1号楼进行。由于谈判气氛和效果都很好,中午李振萼等3人陪同两位日本客商到外商国际活动中心2号楼共进午餐,午餐持续至下午2时多。午餐后,日本客商提出要看一看外商国际活动中心内的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于是李振萼等3人继续陪同日本客商,分乘3辆由球童驾驶的高尔夫电瓶车,参观高尔夫球场和周边环境。参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后,李振萼提出要赶回县里参加另一个会议,于是大家在下午4时左右分乘3辆电瓶车返回到活动中心2号楼。由于返回县里必须从2号楼到1号楼去乘汽车,李振萼便自己跳上电瓶车欲亲自驾驶。因不熟悉操作性能,他没有控制住电瓶车,连人带车一起从10多米高的坡上坠下,摔到坡下的水泥硬化路面上,致头部严重损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振萼,男,1947年7月出生于湖南省常宁县,1965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当过工人、教师,担任过校长、教育局长、长沙市郊区纪委书记、长沙市国土局局长、长沙市政府秘书长、长沙县委书记兼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等职,从一名普通的工人成长为党的优秀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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