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显示,2005年吉林省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国第11位。面对这个比较靠前的位次,东北师大经济学院教授彭连港认为,它说明吉林省有潜力也有能力提高社会和谐度。虽然比较可喜,但我们不宜太过乐观。
2005年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位居前十名省份分别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重庆和山东,吉林省居第11位,与上年相比位次持平。另据统计,2005年吉林省社会发展总指数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02。据了解,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是对社会发展中的人口现状、生活水准、公益服务和社会保障四大领域指数分别加权后生成的结果。2005年吉林省人口现状指数和社会保障指数分别居全国第5位和第9位,两大领域发展相对较快;而生活水准指数和公益服务指数则分别居全国第22位和第17位,发展相对滞后。
“吉林省社会发展水平排名11位,由此可见,此次统计充分显现了近两年来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成绩,包括保持了较高经济增长速度等。”彭连港分析,近年来,吉林省经济的提速起飞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社会发展的持续积累也为社会和谐奠定了重要的社会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反映了人均实际收入状况、就业率、社会保障水平等,它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单位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总体经济生活水平。与吉林省自身比较,说明我省具备提高社会和谐度的潜力和能力。但实际上,我省距离“和谐”还有很大差距。
“和谐主要涉及省内各个单位、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从分配角度来看。”彭连港教授举例说,目前,我省工薪阶层的工资还比较低,贫困阶层人数仍为数不少,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也还不是理想的,是较滞后的。社会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我省在“十一五”时期,不仅要进一步加大对居民生活和公益服务领域的投入,还要加大对我省整个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以依靠社会各领域综合发展来实现我省社会发展水平真正意义上的提高,加快社会发展的步伐,在保证现有位次基础上,力争赶超先进省份,从而为和谐吉林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记者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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