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文化局长收“黑老大”钱 认罪退赃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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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25日10:20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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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文化局原局长付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近日,江西东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付威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今年45岁的付威原系抚州市文化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处级)、抚州市第二届政协委员。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2005年4月,付威在担任抚州市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于2002年年初、2003年端午节前两次收受“黑老大”抚州市联达实业公司董事长熊新兴(已被执行死刑)人民币30万元,为联达公司谋取收回工程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利益。2006年11月,付威又通过姐姐付某收受抚州市利群网吧老板陈某人民币5万元,对利群网吧的经营予以关照。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付威案后能据实交代,并退清所有赃款,具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付威表示服判不上诉。(记者李青)
今年45岁的付威原系抚州市文化局局长、党委书记(正处级)、抚州市第二届政协委员。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至2005年4月,付威在担任抚州市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于2002年年初、2003年端午节前两次收受“黑老大”抚州市联达实业公司董事长熊新兴(已被执行死刑)人民币30万元,为联达公司谋取收回工程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利益。2006年11月,付威又通过姐姐付某收受抚州市利群网吧老板陈某人民币5万元,对利群网吧的经营予以关照。
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付威案后能据实交代,并退清所有赃款,具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付威表示服判不上诉。(记者李青)
(责任编辑:肖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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