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事件:陕西省林业厅2月4日致歉信全文
| |
2008年02月05日11:10 来源:《陕西日报》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
2007年10月12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事情发生之初,省政府就对我厅提出了严肃批评,责成我们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正确理解、积极对待社会舆论,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批评通报,指出我们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我们诚恳接受省政府的批评,将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
社会公众对华南虎照片的质疑及责问,既反映了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出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对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和问题,我们诚恳地接受公众的批评并致以歉意。同时,热忱期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继续监督和促使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好。
陕西省林业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
二○○八年二月四日
■ “很不严肃、极其轻率” 陕西省林业厅2月3日被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杨佳) |
播客·视频 |
|||
|
|
||
|
[盘点]强国论坛2007大盘点·一语惊坛·辩论大厅·国际论坛 [访谈]铁道部新闻发言人谈抗灾救灾·2007强坛外事访谈回放 [论坛]有几个地方官员像温总理那样焦急?·央视"兴高采烈"? [辩论]同胞在外受苦难,我们在家看春晚?·今年过年不回家? [博客]见证大国总理风范·上海市长"不满"只因一电话? [博客]董卿上春晚的旗袍30万?·"三无"的婚姻该不该离?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