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县以上公安机关将设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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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9日08: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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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4月28日电 (记者孔祥武)吉林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48条措施》,明确要求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发布警情通报和警情提示,加强警民交流与沟通。
此外,吉林公安机关将建立网上社区管理和网上巡查工作制度,在重点网站设立网上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公开进行网上巡查,及时接受网民报警,发现和处置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评估机制,将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一个地方治安状况的重要指标。
(责任编辑:肖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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