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滥伐林木 村主任和村委会被判罚款
| |
2008年04月10日08:21 来源:新华社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山东省威海市泊于镇屯钟家村村委会主任近日因违规伐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他所在的村委会也被追加为被告,判处了罚款。
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钟某是屯钟家村村委会主任,为增加村里的收入,2007年1月他与两名村委会委员研究采伐村集体所有的树木,并向威海市林业局申请取得了采伐许可证,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期限为2007年1月31日至2月10日,采伐蓄积为2.8立方米。钟某于2007年6月23日代表该村安排人员实施采伐,共采伐31株树木,采伐立木蓄积为17.92立方米,采伐时间和采伐数量均未按许可证的要求进行。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虽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砍伐林木,其行为也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他所在的村委会作为法人单位,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其行为也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遂追加该村村委会为被告人,并向环翠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定,钟某和屯钟家村村委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树木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钟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该村村委会罚金1万元,所砍伐的树木归村集体所有。(记者刘宝森)
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被告人钟某是屯钟家村村委会主任,为增加村里的收入,2007年1月他与两名村委会委员研究采伐村集体所有的树木,并向威海市林业局申请取得了采伐许可证,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采伐期限为2007年1月31日至2月10日,采伐蓄积为2.8立方米。钟某于2007年6月23日代表该村安排人员实施采伐,共采伐31株树木,采伐立木蓄积为17.92立方米,采伐时间和采伐数量均未按许可证的要求进行。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钟某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虽是为村集体增加收入砍伐林木,其行为也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他所在的村委会作为法人单位,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其行为也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遂追加该村村委会为被告人,并向环翠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定,钟某和屯钟家村村委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树木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钟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该村村委会罚金1万元,所砍伐的树木归村集体所有。(记者刘宝森)
(责任编辑:肖鑫) |
播客·视频 |
|||
|
|
||
|
[一语惊坛]银鼠用高薪合法贪污,太平安了、太保险了 [论坛]温家宝为何引用毛主席语录·今日拉萨让人想起邓小平 [访谈]时寒冰谈股市:2008,熊来了吗?·陈明铭谈大学生村官 [辩论]政府该不该出手"救市"?·繁体字该不该进学校 [博客]毛新宇:用毛泽东思想解决经济难题·看达赖螳臂当车 [博客]厅长博:医生看病三成是误诊!·秋雨永久退出青歌赛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