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穿”不过国门
厦门海关破获最大一起进口穿山甲走私案
| 王比学 刘 频 |
2008年01月23日08: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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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关走私难逃法眼
2006年夏,厦门东渡海关查验现场,一个申报重量25吨、申报品名为冰冻红三鱼的进口冷藏货柜正开柜待查。一箱箱货物陆续被打开,当验到货柜底部,再次打开一个纸箱时,呈现在关员面前的却是一只只蜷缩的爬行动物。根据海关最终查验结果及司法鉴定,这个集装箱内共藏有经初步加工处理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849只、大壁虎2600只,价值达600多万元。
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迅速展开侦查,非法进口此批货物的犯罪嫌疑人梁某、龙某、陈某一一到案。经过大半年追捕,缉私警终于在2007年初将躲在闽南一村庄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颜某缉拿归案。经查,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陈某等先后为颜某走私进口17个冷柜,内藏穿山甲冻肉6.8万余公斤和穿山甲鳞片900公斤,价值2340万余元。通过走私穿山甲,颜某和陈某各获利294.35万元和243.5万元。
利令智昏不惜走险
其实,颜某等人并非不知道走私珍稀动物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利令智昏的他们还是不惜铤而走险。
据了解,穿山甲在东南亚的收购价每公斤仅为70―80元人民币,颜某走私进口后的批发价却高达每公斤300至400元人民币。一旦这些小动物进了餐馆、上了餐桌,立即“身价倍增”,一公斤最多可卖到千元以上。眼下正值冬季,缘于冬令进补强身的旧习俗,在南方一些城市,野生动物交易异常火爆。
这些野生动物来自何处呢?一部分是不法分子在国内偷猎、捕杀而得。据公安部公布的情况显示,2007年全国共破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大案5起。另一部分是走私进境。除厦门海关查获的这起特大走私案外,2004年青岛海关也查获通过集装箱走私进口的巨蜥1885条、穿山甲2291只。据了解,野生动物走私目前已成为继军火、毒品之后,世界范围内第三大走私贸易。
齐抓共管斩断链条
“遏制珍稀动物走私,口岸各管理部门、林业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齐抓共管。百姓更要口下留情,自觉抵制这种破坏珍稀野生动物资源的不法行为。”厦门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
从查获的案件看,珍稀动物走私涉及的不只口岸通关这一环节,走私团伙往往是集走私、非法出售、运输、贮存、包装、配送、收购为一体的犯罪网络,在暴利驱使下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供求稳定的犯罪团伙。如:在厦门海关查获的这起案件中,货主颜某负责走私进境珍稀动物在福建、广东两省的总批发代理,在两省又分别有固定的分销商。分销商手下设有跑货员,并配备了摩托车等工具,负责向餐馆供货。
要彻底斩断这一走私销售链条,光“堵”还不够,厦门海关办案人员认为,“最根本的还是要形成民众的健康消费观念,从根本上遏制对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消费需求。”随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已大为压缩,物种消失的问题十分严重。而“什么都敢吃”的观念和行为,更导致了野生动物被肆意捕杀,许多珍贵的物种濒临灭绝,人与动物之间、动物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遭到严重破坏。海关呼吁,拒绝野味,避免让人类成为生物链中的“孤家寡人”。
(责任编辑:肖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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