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将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纳入政绩考核
2007年10月12日10:08
|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 留言 | 论坛 | 网摘 | 手机点评 | 纠错 |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贾宝林在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浙江省政府决定从明年起,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省级有关部门以及市、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2008-2010年,全省每年保障廉租住房家庭1万户以上,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贾宝林表示,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2007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应保尽保"。2008年起,将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左右)之内,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每户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控制在建筑面积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约有3.36万户。
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则调整为面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这一条件的家庭约有14.9万户。
浙江省政府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优先供应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凡已享受过房改购房、解困房、安居房等优惠政策且相应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平方米的家庭和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记者 岳德亮)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贾宝林表示,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2007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廉租住房"应保尽保"。2008年起,将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左右)之内,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家庭,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每户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控制在建筑面积36平方米至50平方米之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约有3.36万户。
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则调整为面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这一条件的家庭约有14.9万户。
浙江省政府指出,经济适用住房优先供应本地户籍、无自有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凡已享受过房改购房、解困房、安居房等优惠政策且相应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平方米的家庭和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记者 岳德亮)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
|
![]() |
![]() |
![]() ![]() ![]() |
|
![]() |
![]() |
|||
| 各地最新人事任免 地方滚动新闻 地方监督 消费投诉 生活资讯 今日热点 中央媒体看地方 | ||||
(责任编辑:虞兮) |
播客·视频 |
|||
|
|
||
小编推荐 |
| ·商丘市委原副秘书长涉贿被公诉 ·重庆巫山县悬赏寻找贪腐线索 ·广西大新县纪委聘请13名信息员促进反腐败工作 ·广东佛山国企领导私分1411万资产 ·自导自演的招商骗局 徐凤山贪污受贿案件追踪 ·陕西韩城发现储量50亿立方米煤层气田 ·四川汉墓出土一座"动物园" 陶鸡陶狗一应俱全 |
|
[一语惊坛]与时俱进抓反腐:管好领导干部的嘴巴,屁股和床铺 [访谈]翟玉华谈新社会阶层党代表 [访谈]人民日报国际周刊主编吴绮敏谈做好外事报道 [辩论]您赞成取消黄金周吗? 是否应该延长退休年龄? [博客]为啥全国都"斗地主"?· 沪区长双规暴多少房市黑幕 [博客]绝不偷腥的七种男人·男女生偷吃禁果青春太冲动? |
彩信·手机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