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者接受监督 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公布电话
举报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请致电65337384 65339261
2007年09月13日09:40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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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表示: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欢迎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据悉,省纪委已成立内部监督工作小组,履行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为保证监督工作的权威性,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丁伯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彭晓新分别任小组正副组长。
彭晓新介绍,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是省纪委拓宽监督渠道的一次有益尝试。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掌握着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检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等特殊权限,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更加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使其言行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彭晓新表示,对群众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谁、不管阻力有多大,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一经查实,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新一届省纪委常委会适时提出深入推进“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和谐;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服务大局;公正廉明、执纪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
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为:65337384、65339261。(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刘汝兵)
(责任编辑:肖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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