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林业局因鳄鱼吃人事件遭问责
  2007年05月16日10:1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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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被拉到池上的瞬间。许海鸥摄(资料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人们奋力将中弹的鳄鱼拉上来。(资料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两名武警狙击手瞄准了鳄鱼。(资料图片来源:广西新闻网)


  新华社南宁5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北海市纪委获悉,北海市纪检部门已对北海市林业局发出了问责书,就不久前发生的“鳄鱼吃人”事件进行责任追究。

  4月20日,北海市一名二年级学生与同伴放学后翻墙进入位于北海银滩内已被法院查封的“渔家庄”景点,跳进鳄鱼池内挑逗鳄鱼被鳄鱼拖下水里撕食。“鳄鱼吃人”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对是否应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展开激烈论争。一些人认为事故缘于家长对孩子监管不严和场主看护不力,一些人则认为相关部门对这样一个危险场点的非法存在,管理上有漏洞。

  “问廉问责书”是北海市纪检部门今年推出的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的方式,针对纪检督查、群众反映和媒体报道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发出“问廉问责书”,要求限期作出说明和落实整改,纪检部门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到今年5月10日,北海市纪委、监察局已发出了55份“问廉问责书”,16名科、处级党政干部被免职,另有一批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诫勉等处分。

  纪委有关负责人说,“鳄鱼吃人”事件影响恶劣,由于鳄鱼养殖涉及多个部门,在此期间又存在法院查封等特殊情况,纪检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理。(记者 梁思奇)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崔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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