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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资金  3年投入5亿元
文化创意产业定为九大类 十大区域集聚"北京创意"
  2006年12月15日14:58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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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赖仁琼报道:“北京市第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授牌仪式今天在首届文博会闭幕式上举行。首批10个集聚区是: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和中关村软件园。

  此次认定,不仅可以规范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标准,而且明确了政府支持的重点。北京市政府决定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3年投入5亿元,支持集聚区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带动文化创意企业形成集聚规模,促进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北京出台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集聚区的认定条件是:有科学的规划、鲜明的产业特色和定位、相当的产业规模、先进的产业形态、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以及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认定工作实行标准公开、自主申报,专业评审后经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审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加强对首批集聚区的指导和考核管理工作。条件成熟时,还将进行第二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评审认定工作。

  据悉,本次文博会有20多万国内外人士参加。除展览展示、文艺演出、创意活动、推介交易和论坛峰会等50多场活动外,共签署产业基地建设、文艺演出、版权贸易、影视节目制作交易、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古玩艺术品交易、文化旅游等合作意向、协议184项,总金额37.63亿美元。

  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将于2007年11月在北京举办。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王建新报道: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昨天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我国内地第一个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说,为推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建立规范的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体系,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的要求,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纳入了82个行业小类和6个行业中类,并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和其他辅助服务9个大类。

  据了解,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有关部门已先后发布了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

  《人民日报》 (2006-12-15 第11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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