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3日11:17


河南出台规定:外来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对待

  中新网10月13日电 中国青年报消息,河南省综治委昨日出台规定,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外来人口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河南省综治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强化维权和服务意识,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外来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在政治、法律、经济和生活上同等对待,同等服务。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方便外来人口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要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歧视性政策和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大对用工单位劳动保障的监察力度,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及一系列劳动保障问题。要及时受理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对用工单位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河南省综治委同时决定,充分发挥全日制公立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潜力,尽量多接收在当地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潘志贤) 

(责任编辑:虞兮)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