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鎮政府低價征地高價賣稱所獲收入搞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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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1日08:59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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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村民建房名義套批到土地后,又以每間2.6萬元的價格賣給個人建私房。漢中市漢台區宗營鎮三組村民質疑鎮上借機斂財。漢中市國土部門6日接受採訪時表示,集體土地不能買賣。
當地村民
征來土地賣給個人建房
連日來,漢台區宗營鎮下街村三組70多名村民聯名向本報記者反映,稱鎮政府及土管所打著建設小城鎮的旗號,未經村民同意將該組位於316國道旁的1.96畝土地征用,然后以每間宅基地3萬元到3.5萬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其他村的村民建私房。下街村三組一村民說:“鎮政府沒有開村民大會,也沒有予以公告,隨意征用群眾賴以生存的口糧田,再高價賣給了他人建房。”
“去年(09年)11月下旬,我們發現有不認識的人在組上地裡開挖地基建房,便前去阻擋,可人家修房的人火氣比我們還大,說他們每間地基花了三四萬元,建房還沒動土就給鎮政府交了近10萬。”據下街村一名知情村民講,組上的地被鎮政府賣掉后,大家不同意,但鎮政府說這是黨委會研究決定的,沒法更改了。
1月5日下午,村民帶著記者來到被賣土地旁,被賣土地已變成了建筑工地,11間民房已經澆筑好地梁和柱子,周圍堆著機磚、沙石和回填土。
據當地村民介紹,這片土地緊鄰316國道,交通便利,之前曾被人看中,准備投資做機械加工,並跟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然而,項目報到鎮上后被鎮政府否決了,村委會因此還給人家賠了2萬多元的違約金。
“我們三組人均土地不足0.6畝,耕地本來就不多,村上出租土地鎮政府不批准,而現在卻將地賣掉讓別人建私房。”談及此事,該村一老村民氣憤地說。
鎮政府
收入將用於公益事業
當天下午,記者趕到了鎮政府進行採訪。該鎮黨委書記封文武告訴記者:“下街村那片土地建房屬於老百姓建房,修建的就是‘小產權房’。”之后,他電話通知鎮政府分管城建的副鎮長熊建軍趕回鎮上向記者介紹情況。
熊副鎮長說:“宗營鎮沒有爭取到國家的小城鎮建設項目,在下街村的國道旁建房就是鎮上自己想搞個試點,借此來把宗營鎮幾十年來的舊面貌改變一下。”據熊建軍介紹,鎮政府按村民建房,由村、鎮、區三級上報,審批到了1.96畝土地,鎮政府花7萬多元從下街村征到這片土地,再統一規劃,劃分出11間地基,按每間2.6萬元的價格賣給4戶村民建房。對於群眾反映的每間地基賣了三四萬一事,熊副鎮長表示是謠傳。“每間2.6萬元的價格是土地部門評估出的地價,我們不可能擅自加價出售。”
記者按熊副鎮長的說法初步估算,宗營鎮此次征地出售從中截留了10多萬元地價款。記者追問“鎮政府為何低價征用土地,高價出售建房”時,熊建軍副鎮長回答說,鎮政府是從中扣留了些收入,鎮上准備將這筆錢用於路燈亮化等公益事業。
市國土局
集體土地不能買賣
宗營鎮土管所所長周復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316國道旁修建的11間房子已經通過了漢中市國土資源局漢台分局的審批,屬合法修建。”隨后,周所長還拿來建房土地審批手續。記者從審批表中發現,這片土地並非像村民所說被鎮政府征用,而是以該鎮4戶村民建房的名義,通過了漢台區國土分局的審批,但有外村村民。
1月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前往漢中市國土局採訪。該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村民審批宅基地是以劃撥的形式,不收取任何費用。但為了耕地佔補平衡,村民審批宅基地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門交納每平方米5元的土地復墾費。
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集體土地歸村民集體所有,是不允許買賣的。(記者胡毅 見習記者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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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村民
征來土地賣給個人建房
連日來,漢台區宗營鎮下街村三組70多名村民聯名向本報記者反映,稱鎮政府及土管所打著建設小城鎮的旗號,未經村民同意將該組位於316國道旁的1.96畝土地征用,然后以每間宅基地3萬元到3.5萬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其他村的村民建私房。下街村三組一村民說:“鎮政府沒有開村民大會,也沒有予以公告,隨意征用群眾賴以生存的口糧田,再高價賣給了他人建房。”
“去年(09年)11月下旬,我們發現有不認識的人在組上地裡開挖地基建房,便前去阻擋,可人家修房的人火氣比我們還大,說他們每間地基花了三四萬元,建房還沒動土就給鎮政府交了近10萬。”據下街村一名知情村民講,組上的地被鎮政府賣掉后,大家不同意,但鎮政府說這是黨委會研究決定的,沒法更改了。
1月5日下午,村民帶著記者來到被賣土地旁,被賣土地已變成了建筑工地,11間民房已經澆筑好地梁和柱子,周圍堆著機磚、沙石和回填土。
據當地村民介紹,這片土地緊鄰316國道,交通便利,之前曾被人看中,准備投資做機械加工,並跟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協議。然而,項目報到鎮上后被鎮政府否決了,村委會因此還給人家賠了2萬多元的違約金。
“我們三組人均土地不足0.6畝,耕地本來就不多,村上出租土地鎮政府不批准,而現在卻將地賣掉讓別人建私房。”談及此事,該村一老村民氣憤地說。
鎮政府
收入將用於公益事業
當天下午,記者趕到了鎮政府進行採訪。該鎮黨委書記封文武告訴記者:“下街村那片土地建房屬於老百姓建房,修建的就是‘小產權房’。”之后,他電話通知鎮政府分管城建的副鎮長熊建軍趕回鎮上向記者介紹情況。
熊副鎮長說:“宗營鎮沒有爭取到國家的小城鎮建設項目,在下街村的國道旁建房就是鎮上自己想搞個試點,借此來把宗營鎮幾十年來的舊面貌改變一下。”據熊建軍介紹,鎮政府按村民建房,由村、鎮、區三級上報,審批到了1.96畝土地,鎮政府花7萬多元從下街村征到這片土地,再統一規劃,劃分出11間地基,按每間2.6萬元的價格賣給4戶村民建房。對於群眾反映的每間地基賣了三四萬一事,熊副鎮長表示是謠傳。“每間2.6萬元的價格是土地部門評估出的地價,我們不可能擅自加價出售。”
記者按熊副鎮長的說法初步估算,宗營鎮此次征地出售從中截留了10多萬元地價款。記者追問“鎮政府為何低價征用土地,高價出售建房”時,熊建軍副鎮長回答說,鎮政府是從中扣留了些收入,鎮上准備將這筆錢用於路燈亮化等公益事業。
市國土局
集體土地不能買賣
宗營鎮土管所所長周復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316國道旁修建的11間房子已經通過了漢中市國土資源局漢台分局的審批,屬合法修建。”隨后,周所長還拿來建房土地審批手續。記者從審批表中發現,這片土地並非像村民所說被鎮政府征用,而是以該鎮4戶村民建房的名義,通過了漢台區國土分局的審批,但有外村村民。
1月6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前往漢中市國土局採訪。該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村民審批宅基地是以劃撥的形式,不收取任何費用。但為了耕地佔補平衡,村民審批宅基地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門交納每平方米5元的土地復墾費。
這位負責人明確表示,集體土地歸村民集體所有,是不允許買賣的。(記者胡毅 見習記者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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