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為請托人牟利 南昌原國土局長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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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4日14:18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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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南昌市國土局原局長周宏偉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周宏偉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徐某賄賂579萬余元,為請托的開發商在土地過戶、土地証辦理、增加容積率等方面提供便利。其間,周宏偉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00萬元。一審宣判后,周宏偉表示不服,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記者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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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周宏偉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徐某賄賂579萬余元,為請托的開發商在土地過戶、土地証辦理、增加容積率等方面提供便利。其間,周宏偉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00萬元。一審宣判后,周宏偉表示不服,已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記者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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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冬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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